全椒县以“四新措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09.06.2014  13:48

 

一是突出司法行政工作地位。依托县委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率先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及时开通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服务窗口。同时,在《全椒普法网》设立法律服务网络中心,开展网上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业务,形成了实地中心与虚拟网络中心相关联的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在90个村(居)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制作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站工作职责》、《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职责》和《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等制度标识牌子发到各村居进行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等基本设施。

三是规范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建立县级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用色、统一设施、统一功能“五统一”的标准,整合专职干部、社工和帮教志愿者三支工作队伍,建立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信息监控等多种功能,已经成为区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执法平台和资源整合窗口。

四是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明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指导监督机制、信息研判反馈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等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把购买法律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全椒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