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起袖子加油干 夯实政采制度这方土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采访

06.03.2017  23:03

制度改革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对于我国政府采购来说,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只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因此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仍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要想使政府采购得到长效发展,就必须做好制度改革这件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式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采访,分享了安徽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

罗建国指出,2016年,安徽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主要从“立”和“废”两方面着力。“立”: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新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通过开展制度调研,安徽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印发了《省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还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新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工作。“废”:坚持“立废并举”,是安徽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安徽省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时清理和废止过时的政策规定。一是对本部门自2005年3月以来制定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17项制度规定,保留36项有关制度规定;二是对2001年至2013年2月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政府采购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失效文件16个,保留12个;三是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对涉及自主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再次开展清理工作。

罗建国强调,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支出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随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两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服务类采购规模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其他领域采购的扩面增量推进难度也逐年增大,这就需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动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内外发力,保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促使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制度管理的重要原则,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一个重要抓手,应当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罗建国指出,安徽省始终将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方式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省财政厅指定“中国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二是明确公开范围及主体,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有关监督管理信息,对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负责公开;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技术保障,根据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数据接口规范》要求,安徽省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媒体的升级改造,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功能,全省各地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都能通过系统自动推送至“中国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自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