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03.06.2015  17:28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执法中的统筹协调能力,日前,省厅出台《安徽省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试行)》。

规定》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就报告范围、报告程序、报告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生的涉及监管安全、社会稳定、队伍安全等方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事件,要逐级上报省厅。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报”的原则,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事中专报,事后评估。重大事项处置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重大事项处置情况评估报告。各地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规定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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