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窗口9项政务服务新措施

17.06.2014  12:40

  一、最大限度执行审批“一次性告知”

  对复杂审批事项审批前、中、后所有相关要求,进行全面告知和公开,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办理审批。

  对省管权限的医疗机构、涉水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等5个审批事项编制相应光盘或手册,内容包含:审批所有相关法规和文件、技术标准、申报服务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现场审核(评审)或检验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应的讲解介绍、违法责任等。前述内容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光盘或手册免费赠送申办单位。

  二、新增4个便民服务事项

  将安徽省妇幼卫生技术岗位(新生儿听力筛查)培训合格证书、全省卫生监督员执法证考试省级资格审查及成绩合格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发放等4个事项纳入窗口办理。

  三、开通“急事急办”的“快速通道”

  按照审批“急事急办”工作程序(见附件1),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省政务服务中心核准备案登记后,由省卫生厅窗口协调后台,按照“一事一批”的快办方式,在四分之一法定办理时限之内办结。

  四、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实行快递收件送达

  积极落实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网上审批工作的统一布置,梳理确定首批网上提交资料的审批项目、制定网上审批工作流程、做好审批软件系统对接等,加快推进网上和现场审批“双轨制”建设。

  根据办事人意愿,按窗口快递收件和送达服务制度(见附件2),对办事人补充提交审批资料的,实行快递收件和窗口替办事人受理;对办结领证的,实行快递送达。

  五、按照“枫桥经验”做好非审批事项咨询解答

  凡到窗口咨询省卫生厅相关事项,窗口就地圆满答复,杜绝群众跑二地、跑二次情况发生。

  窗口做好常见问题(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卫生技术职称晋升资格审查要求、新农合报销政策、大病救助申请程序等)解答;窗口解答不了的问题,由窗口联络相关处室,替咨询人询问;对每个非审批类咨询解答,进行登记(见附件3),请当事人留通讯方式、签字、评价。

  六、延长服务咨询工作时间

  通过电话转接手机方式,将省卫生厅窗口咨询服务工作时间由“朝9晚5”(中午12点到1点半午休),延长为每日的“朝9晚9”。窗口咨询时限调整状况,在窗口服务台、厅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公开。

  七、主动宣传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医改措施

  每年定期编制一张宣传页(首期宣传页见附件4),在窗口前台赠给前来的办事人。宣传内容突出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医改措施、突出便民的实用性。

  八、主动征求群众对省卫生厅窗口的工作意见

  请办事群众不记名打勾或填写文字意见,投放窗口专用意见箱。“征求意见表”包含政务服务质量、效果、态度、廉政、“四风”问题等(见附件5)。定期统计分析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九、实行服务公开承诺制

  对省效能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管理部门工作要求以及本通知的服务措施,通过在窗口服务台摆放承诺书(见附件6)、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开承诺等方式,监督和促进制度落实。

  以上九项措施,除第一项在6月底完成光盘编制工作后开始执行,其余八项措施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省卫生厅窗口“急事急办”工作程序、“急事急办”审批流转单

   2.省卫生厅窗口快递收件和送达服务制度、审批快递服务登记簿

   3.省卫生厅窗口服务群众(非审批事项)记录表

   4.省卫生厅窗口医改便民服务宣传页

   5.省卫生厅窗口征求办事群众意见表

   6.省卫生厅窗口政务服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