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洪汝河治理工程 安徽段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皖政秘〔2016〕78号

03.06.2016  17:30

洪汝河治理工程是国家进一步治淮38项重点项目之一,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计划2017年开工建设。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洪汝河治理工程安徽段占地范围为停止基本建设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控制区涉及:临泉县艾亭镇艾西村、桃花村,陶老乡徐大村、南天门村、新洪村、腰庄村、早里村、周庄村;阜南县方集镇任岗村、大张湾村、范庄村、徐湾村、马街村、范湾村、方集村,洪河桥镇曾沃村、张沃村、唐湾村、桥东村、于沃村、洪集村、盛郢村、截流村、徐寨村、集镇村,地城镇吴郢村,段营乡关帝庙村。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以附图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内新生婴儿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