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普法推出“私人订制”[安徽法制报]

21.08.2014  17:16

本报讯 8月14日上午,马鞍山市阳光学校报告厅内座无虚席。主讲席上,来自该市博望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正在给该校全体教职工讲授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这是应学校要求博望区司法局专门为其举办的法制课。

临近开学,正是各学校对教职工开展培训的日子。“除了与教学相关的培训外,我们觉得对教职工开展校园伤害的预防与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相当重要,于是我们就联系了博望区司法局,没想到,他们当即就答应了。”阳光学校校长姜立海告诉记者,“讲的内容就是我们学校订制的,律师结合大量校园伤害实例,给我们详细阐述了校园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以及校方未履行管理职责应承担的责任等法律问题,听了今天的课,我们受益匪浅。

据了解,为改变法制宣传“我讲你听”、缺乏针对性、效果不理想的现状,今年以来,博望区司法局不断创新宣传模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开展了“私人订制”式普法活动,按需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发放法律需求调查表,全面了解掌握群众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需求情况,成立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宣讲团,开展巡回法律宣传“订制式”服务,以“你订我讲,按需授课”的形式,群众需要什么,律师就讲什么,法制宣传模式由过去的“吃大锅饭”变成了“开小灶”。

截至目前,共征询培训内容和需求25份,已开展培训5场,培训人数5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及工作中的法律难题。(徐文东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8月21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