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对企事业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01.12.2016  04:36


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促进省社企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社党组研究部署,决定对企事业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督查重点

(一)省社制定的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供发办〔2016〕68号)落实情况;

(二)省社开展经济运行质量专项调查(即“四清”)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省社审计报告要求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各单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重大法律纠纷、逾期债权、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等)的处理情况;

(五)省社党组要求督查的其他内容。

三、督查步骤

(一)单位自查(2016年12月5日前) 。各企事业单位要对照督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总结梳理本单位在贯彻落实上述重点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实地督查(2016年12月6日至25日) 。省社定于12月份组织督查组赴各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由省社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参加。督查组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重点督查内容逐项督查,必要时到关联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

(三)整改提高。 督查组根据本次督查所掌握的情况形成督查报告上报省社党组,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各单位根据省社党组意见,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衔接准备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针对督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对于自查中认为有关重点工作及整改事项已经贯彻落实的,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落实到位的,要深刻剖析根源,并提出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自查汇报材料要针对各督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内容全面,不超过3000字,一式10份,以备实地督查时查阅。

(三)严格落实整改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单位要根据省社党组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报省社党组,并进行全面整改。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省社对企事业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省社督查组赴各企事业单位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褚进乡 洪勇

联系电话:(0551)62689533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