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的通知

01.12.2016  17:05

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的通知》(皖安〔201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省社成立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钱斌任组长,各单位都要成立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单位都要认真深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以实际工作参与我省“铸安”行动。

2、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有企事业单位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摆在压倒一切的中心位置,做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要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3、认真排查,彻底整改。各单位要坚决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5日止,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要深入抓好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查出的隐患,要用最短的时间,采取有力措施,实行最严格、最彻底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社将于12月12日开始,对各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人:夏登立、周燕南,联系电话:62663651,62663650)。

附件:

1:省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的通知( http://www.anhuisafety.gov.cn/html/zwgk/0400000502/88544.html )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


省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钱   斌     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   韩永生     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崔继华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闫铁力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魏邦余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陈   辉     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唐庆明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曹   斌     省社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成 员:省社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