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十次当被告行政首长五次出庭

07.11.2014  05:22

   首长出庭率上升146%

  行政诉讼案件,常常被通俗地称作“民告官”。过去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经常是“民告官、不见官”,老百姓在法庭上只能见到政府的代理律师。为了改变这样的局面,合肥市2007年开始在肥东县政府等6个单位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试点,201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合肥市2012年出台的《合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发生5件(含5件)以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得少于2件,10件(含10件)以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得少于3件。

  从今年前九个月的情况来看,这项制度执行情况不错。合肥市法制办昨天通报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应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155件,实际出庭153件,出庭应诉率为98%。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应出庭的案件数量上升了3%,实际出庭的案件数量上升了146%。

   合肥市政府10次当被告

  在前九个月的“民告官”案件中,有10次是合肥市政府当了“被告”。合肥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陈光义昨天介绍,在合肥市政府当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主要是两大类。 “第一类是土地类,由于土地证、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证等都是以市政府的名义发放的。土地证发给了甲,如果乙对此有异议,就可能会起诉发证的政府。 ”在今年合肥市政府当被告的10起案件中,4起是土地类的。陈光义介绍,另外一类则是针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

  根据《合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行政首长是指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行政副职。但以市、县(市)、区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政府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或者授权承办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因此在前9个月合肥市政府行政首长5次出庭应诉中,均是授权承办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陈光义也表示,未来如果有合适的案件,市长、副市长也可能会代表政府出庭应诉。

   一把手出镜率越来越高

  老百姓状告政府,这些年来越来越多,政府依法应对,也显得越来越从容。合肥市政府法制办通报显示,全市大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都能按照《办法》的规定出庭应诉。除了合肥市政府本级出庭应诉率达到167%,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以外,肥西县政府达到了200%,市环保局达到了333%。

  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分管副职出庭的,但近年来随着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不少单位的“一把手”出镜率也越来越高。在合肥市工商局和合肥市房产局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中,都有“一把手”局长亲自出庭。

  未来合肥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将对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及下级政府不答辩、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判决、不报备等问题要进行分析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在进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时要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量化考核。

  罗志丹黄凯刘媛媛/文

  欧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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