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完成年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14.11.2016  12:05

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是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

截至发稿时,2016年度大观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已全部发放完毕。今年全区有三所寄宿制初中实施了该政策,共计136名家庭经济贫困的寄宿生得到补助,人均补助金额1250元/年,补助费均已打到学生个人银行卡。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得益于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严格按照政策实施,规范操作:

一是注重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在每学期开学工作会议上,区教育局要求将民生工程工作作为实施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部署。学校在教师会、班会课上向全校师生宣讲贫困寄宿生补助的相关政策,在学校大门、校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民生工程的宣传标语,并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使这项政策为广大群众所知晓。

二是规范程序,增加群众满意度。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在制定《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校内公告——学生申请——资格评审(班级初评、学校评审、校内公示)——资金发放——建档备案”等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都得到资助,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施“阳光工程”。区教育局加强对实施该项工程学校的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实行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与学生学籍系统挂钩的学生补助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无套取、无冒领资金的行为,确保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真正成为 “阳光工程”。(特约通讯员:丁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