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登船敲诈勒索 巢湖14人“渔霸”犯罪团伙受审

05.04.2016  11:24
摘要 艾某、姚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压坏虾笼为幌子,勒索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该案将于本月11日开庭审理。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他们原本是巢湖岸边村庄的渔民,为挣钱竟起了歪念,拦截过往货船进行敲诈勒索,这个犯罪团伙被货船主们称为“渔霸”(曾报道)。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该案将于4月11日开庭审理。

  “渔霸”犯罪团伙一共14人,多是巢湖市散兵镇莲塘行政村人。2015年9月29日凌晨5点,天刚微微亮,被害人李先生驾驶货船从巢湖闸往散兵镇中材水泥厂方向行驶,刚经过8号航标附近,就有8个人强行登船。他们登上货船后,强扳货船挡位,让李先生的货船抛锚,并围攻、威胁李先生,以压坏虾笼为由,索要“赔偿金”。李先生让人打捞,却没有发现压坏的虾笼。眼看计谋被识破,这伙人耍赖称“不赔钱就不让走”。李先生拿出800元给了艾某,这伙人在货船上每人分得100元后才下船,让李先生离开。

  2015年10月7日凌晨5点,这伙人故伎重演。朱先生、宛先生分别驾驶两艘货船,途经巢湖水域8号航标附近。艾某等7人强行登船,宛先生被迫拿出3500元。朱先生想驾船离开,7个人划船追赶拦截,登上朱先生货船后,进行打砸。

  朱先生停船后,又有7人登上船,14人一共索要“赔偿款”6000元。因身上现金不够,姚某给朱先生带路到散兵镇银行取款,途中另行索要300元“领航费”。拿到6300元后,姚某对同伙称只拿到了5000元,其他13人各分赃320元,姚某实际得2140元。

  记者从包河区法院了解到,艾某、姚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压坏虾笼为幌子,勒索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该案将于本月11日开庭审理。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丁雷 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