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勇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9.12.2015  08:30

(2015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勇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