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镇级财政及其他经济活动管理的几点建议

02.09.2015  00:14

  乡镇财政及其他经济活动开展是“三农”健康发展的主要保证,但目前乡镇在财政财务及其他经济活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预算管理职能弱化、行政运转费挤占项目经费、基本建设项目及征地拆迁基础工作薄弱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三农”的持续、健康发展。

对此,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级各项经济活动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全面提高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审计建议:

一是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充分发挥统管作用。各区财政局应对乡镇收入科学测算,区、乡共同编制全口径的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做到细化预算编制,对乡镇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积极发挥预算控制的龙头作用。在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工作重点,发展城乡统筹,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

二是加强内部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乡镇管理水平。区、乡财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把控财务审核环节,督促乡镇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乡镇自身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要按照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与资产管理和处置;要充分行使内部审核和监督职能,将有限财力从沉淀中解放出来;不断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将“八项规定”执行到位,切实起到管理作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提高管理水平。所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规范操作,完善和规范合同管理;要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概算,从严控制项目建设规模,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建设监管力度,保证项目概算达到有效执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首先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村级组织发生的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其次要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对于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好乡村建设、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最后建议村级财务归口管理,由乡财政所直接负责,真正实现“村帐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