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峰对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06.02.2018  17:31

   

近日,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峰对《黄山市司法局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作出批示: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是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值得肯定。希望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拟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构建完备的司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的依法决策体系、健全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的执法执业体系、有力的工作保障体系,全市50%以上的法制机构达到“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该局将按照张峰副市长批示,把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强化落实推进,争取取得预期成效。

(黄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