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强化创建内涵建设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2.04.2015  15:45

近日,中央文明委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的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合肥师范学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合肥师范学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行知校园文化建设,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校园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办学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 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以深入社区志愿活动为抓手,服务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1000余次,参与人数7000余人次,获各类志愿服务表彰300余人次,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面向教学和学生工作一线,挖掘身边的好老师,表彰和宣传师生93例,被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等转载63例,并邀请徐辉、房玫等模范人物作道德讲堂报告,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良好道德氛围;将核心价值观培育融入“三大计划”、“三品”活动、节约型校园主题活动等学生日常活动,并通过微博等新媒体传递正能量,提升价值观引领作用。

突出创建内涵,积极推进行知校园文化体系建设。 以开展“双百计划(即教师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走进百家校企;学生以服务留守儿童为主题,开办百所“行知学堂”)为重点,三年来共有856名教师到省内外345家企业和中小学挂职研修,1567名学生开办“行知学堂”347所,覆盖全国11个省份,服务当地留守儿童5000余人。同时将行知文化融入人才培养改革、校园环境建设,行知文化品牌建设初见成效。此外,还组织开展了“书香合师”、“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创建特色彰显。

结合群众路线活动,切实提升文明创建满意度。 坚持文明创建重在日常、平常和经常,规范和完善“两代会”制度,试点党代会常任制及年会制度,维护和落实师生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困难党员帮扶、节日慰问等活动,为教职工定期体检,建立教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努力打造“幸福合师”,文明创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拓展创建广度深度,文明创建成果丰硕。 200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2004年开始,连续获得安徽省第六、七、八、九、十届文明单位。此外,2012年被评为“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并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2014年获得全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被确定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学校”。百所“行知学堂”实践活动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全省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品牌,被确立为全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典型。

全国文明单位”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创建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它是一项综合性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安徽省本次共有91个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中高校仅3所。本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必将激励合肥师范学院全体师生珍惜文明荣誉,继续坚持“举行知旗、走应用路、创师范牌”的特色办学思路,切实增强发展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化综合改革,优化转型发展,为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特约通讯员:刁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