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清网”及排查走访专项行动

06.01.2017  12:32

日前,淮北市司法局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清网” 及排查走访专项行动。 一是 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核实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依据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现有纸质档案、监狱(看守所)寄来文书与公安系统依据公安系统平台及数据通过核对、比对,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人员信息清查、完善,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底数准确、无误。对辖区内2011年12月份以来未进行核查的刑满释放人员(辖区内系统中没有的人员),尽快进行人员补录及日常工作的信息完善;对系统中安置帮教期已满的人员,尽快解除安置帮教,必须做到辖区内管理的刑满释放人员数与信息平台上录入的人员数保持一致。对通过查找仍去向不明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应当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组织甄别、查找。公安机关对于2011年12月以来刑满释放人员,现实表现良好符合撤管条件的到期予以撤管,档案归档;不符合撤管条件的,到期转为其它工作对象予以继续管控。 二是 认真组织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司法所、派出所指派人员一起进村(居)入户,围绕所有安置帮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稳控和帮困扶助等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重点是对监所评估为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三无”人员、“三假”人员进行,做到“四清”,即家庭情况清、思想动态清、服刑期间表现清、流出人员去向清,全面摸清我市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底数,掌握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未到司法所报到或现在去向不明的,司法所要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查找登记、掌握去向;对重点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做好排查走访记录。司法所、派出所在排查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重点帮教对象和脱管漏管人员名单分别向上级业务主管机关报告,司法所同时向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部门报告。 三是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以排查走访为契机,健全刑满释放人员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对流入、流出的刑满释放人员要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防止其脱管、漏管。司法所在排查走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安置帮教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安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派出所按照工作对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档案。 四是 认真落实帮教措施。把安置帮教工作贯穿于排查、走访的全过程,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并逐人逐项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要随时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落实帮教小组、帮教责任人责任,严防脱管失控;对落户农村的刑满释放人员,要积极协调落实责任田,帮助其解决好生活出路问题;对落户城市的刑满释放人员,采取协调、鼓励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安置;对生活困难的,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一时不能落实的,要梳理汇总,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解决。对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要进行登记。

(淮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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