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出租车两80后男子获刑

01.12.2015  04:57

  因找工作不顺利,两个80后男子竟打起歪主意,干起了合伙抢劫的勾当。结果抢到的钱财还没捂热,就双双被抓被判刑。

  今年6月下旬,张某某和石某从老家淮南来到合肥,一段时间里找工作无果,二人遂商议共同抢劫,搞点钱花。6月23日,张某某购买了一把水果刀交给石某,准备抢劫时使用。次日凌晨,两人携带购买的水果刀,来到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与淮河路交口西侧等候出租车,伺机作案。不久,司某某驾驶一辆黄色出租车行驶至此,两人便招手拦停出租车。上车后,石某在车后排用左手搂住司某某,右手拿刀抵在司某某的脖子上,警告其不要乱动。司某某害怕脖子被刀割破,便试图用左手挡在脖子旁边,结果左手被刀划伤。此时,张某某坐在副驾驶位置,将司某某裤子口袋内、车仪表盘上以及左侧车门隔板上的1105元人民币现金及一部HTC手机(鉴定价值227元)抢走。

  抢劫得手后,张某某、石某下车乘坐其他出租车逃跑,被害人司某某报警并随后追赶,两人逃至瑶海区中绿广场附近时,被接警赶至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抢劫的现金及手机亦被当场查获,案发后发还被害人。

  据了解,张某某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6月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9年1月15日刑满释放。

  近日,庐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1332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据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