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25.01.2016  11:03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制,健全社区矫正保障机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这是试点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第一个社区矫正政策保障性文件。

意见》指出,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基本任务,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严格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要严格落实教育矫正,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其认罪悔罪,自觉遵纪守法。要积极开展适应性帮扶,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困难和问题,使其顺利融入社会的制度。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丰富教育载体,确保教育矫正的时间、内容有效落实。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执法力量,按照社区服刑人员的一定比例,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建立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的保障制度。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推行电子腕带、电子签到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应用。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统筹引领,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工商、档案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

(社区矫正管理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