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意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24.07.2015  12:50

  日前,淮北市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实施意见》,为各类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提供优惠政策,搭建创新平台,改革体制机制,以缓解基层人才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相对受阻的“硬伤”,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更相适应。

  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选派选聘优秀人才挂职任职、拓宽基层公务员招录渠道,《意见》为各类人才“下得去”,提出引导激励政策。建立完善基层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等保障体系,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开发基层特定岗位、提供创业扶持和实施学费、助学贷款补偿及代偿等。建设“大学生创业一条街”和省级青年创业园,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百名干部挂职”工程,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参与农村扶贫、企业帮扶。县级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镇(街道)工作满2年的,按其原财政供给渠道每年可给予适当岗位补贴。采取定向招录,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方式,拓宽基层公务员招录渠道,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和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招录镇(街道)公务员工作。

  基层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创业,将得到来自市委、市政府的更多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以期激活来自企业、园区的发展活力。推进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基层创办科技型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在税收减免、金融服务方面享有优惠。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层单位联合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经济实体。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在基层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由此产生的收入归个人所有。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基层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类创业园、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平台载体;鼓励在淮院校和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建立与基层和生产一线单位共享机制。

  长期奋战于一线的基层人才,无论是待遇,还是“出路”上,都将得到优先考虑。按照《意见》,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先考虑具有镇(街道)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选拔县(区)级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优先考虑具有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干部。市级机关遴选补充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优秀公务员。对镇(街道)事业单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连续工作3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上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在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水利和医疗卫生等艰苦岗位人员,可将获得的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