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规范政府重大事项决策

18.12.2014  13:52

      日前,省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行决策事项责任到人、终身负责,着力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明确政府重大事项范围及决策程序,以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意见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健全权力行使制度,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形成上下贯通、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使所有行政权力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下,受制度监督、约束、制衡。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禁止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法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分配调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及措施,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凡纳入集体决策的事项,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由法定决策会议集体讨论,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和其他形式替代集体决策。严格决策的执行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一经作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杜绝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

      实行决策事项终身负责,以责任追究“倒逼”决策行为规范。意见实施后,各级各部门要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公开意识、落实公开制度、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所有行政权力的行使特别是腐败易发领域行政权力的行使均应公开进行,绝不允许暗箱操作,绝不允许给特定交易对象特殊政策,确保公权公用。

      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所有公共资源交易必须纳入平台运行,切实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要加快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使权力运行全程可视、可控、可查、可纠。实行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审计,追踪决策执行结果。严格责任追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