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意见 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安徽法制报]

29.01.2016  17:21

本报讯 今后,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法治文化有望遍地开花。 1月28日,记者获悉,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全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意见》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中,特别指出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展演展播,将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参与、依法保障、依法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法治意识。这意味着法治文化可以走进相关公共文化设施,覆盖城市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把法治元素融入各个角落,让老百姓“抬头见法、低头看法”,使“”深深植根于公众的心中,形成全社会学习法律、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省一直致力于增强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和渗透力。从2014年起,我省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截至目前,全省部分旅游景区以及各类省级以上商业活动示范街均都建有与生态融合、与环境协调、与规划统一的法治文化设施,很多行政村和自然村也设置了法治宣传栏等推广设施。(尹军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1月29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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