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09.12.2016  19:38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服务改革发展、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深化内部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力手段,作为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和源头性作用,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人员配备。要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协会从行政管理型向自律服务型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加强内部审计人才培养,推进内部审计专家库建设,统筹整合内部审计人才资源。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部门、单位预算,为内部审计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指导意见》指出,要转变审计理念、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创新审计方式、严格审计整改,加快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内部审计从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向财务收支审计与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重点、以价值增值和改进组织运营为目标的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并重转变,有序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指导意见》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情况,作为内部治理机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计划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内部审计成果,审计机关核实后可直接利用,避免重复审计,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