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出台办法强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

21.06.2016  19:34

 

日前,铜陵市司法局出台《铜陵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强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一是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人民监督员名录库,对人民监督员辞职、免除资格或补选、增选等情形,及时反馈至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人民监督员保密承诺书》、《工作联系表》、《工作情况登记表》,建立人民监督员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参加培训、遵守保密制度、履职活动、考核等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资料完备的信息库。二是建立人民监督员培训管理制度,科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主动与市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探索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庭审观摩、实地考察学习等多渠道培训模式,围绕法律专业知识、思想道德品质、履职纪律规矩以及管理考核要求等内容,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和专项培训,增强履职能力。三是建立人民监督员协调配合制度,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资源共享、定期磋商、及时沟通、定期反馈、总结通报”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选任培训、考核奖励、信息管理、工作保障工作环节,形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合力。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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