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预计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

05.12.2016  09:03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2日宣布,今年1至10月营改增试点已累计减税3717亿元,全年减税将超4700亿元,加上带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减税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四大行业半年减税965亿元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标志着营改增试点税制转换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本月2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亮出改革成绩单。

史耀斌介绍说,今年5至10月,新纳入试点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累计实现应纳增值税555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减税965亿元。

王陆进说,过去半年,除四大新行业减税965亿元外,受益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前期已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行业分别减税939亿元、966亿元,合计减税2870亿元;再加上1至4月份营改增减税847亿元,今年前10个月营改增累计减税3717亿元。

总的看,营改增作为最有力的降成本举措,减税降负效果正在显现。”史耀斌说。逐月数据则读出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今年5至10月,四大行业分别减税56亿元、199亿元、111亿元、120亿元、343亿元、136亿元。

史耀斌表示,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行业性、整体性问题,完善试点政策;并持续开展政策培训和辅导,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将适当简化增值税税率

史耀斌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增值税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走出了关键的一步,但改革仍在路上。未来将继续调整完善部分试点政策,适当简化增值税税率,并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

史耀斌透露了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动向。“目前,增值税共有17%、13%、11%和6%四档税率,这种制度安排,对于营改增试点的平稳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税率档次多,难以避免类似业务适用政策不一的问题,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充分发挥增值税中性作用。”史耀斌说,今后将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宏观调控需要等因素,适当简化增值税税率。

考虑当前经济形势,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时采取了暂不简并税率、暂不对现有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政策进行清理等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安排,确保了营改增试点的平稳推进,但税制改革尚未到位。对此,史耀斌表示,在下一步增值税立法工作中,需要妥善处理改革与立法的关系。“我们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营改增试点和增值税改革情况,适时启动增值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立法的工作需要结合增值税试点和改革情况,把改革的成效和制度性安排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税制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史耀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