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让制度说了算[安徽法制报]

30.09.2014  17:48
高墙内的阳光司法④ 减刑假释让制度说了算[安徽法制报]

我已经减过一次刑,如果继续积极改造不犯错不违纪的话,还能减1次刑,预计在2017年5月可以出狱。”在按照减刑细则进行了一番计算后,服刑人员陈某指着结果自信地对记者说。 9月19日,记者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采访发现,其他的服刑人员也可以像陈某一样对自己的减刑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其实,作为全省规模最大的罪犯教育改造基地,白湖分局常年关押的罪犯突破万人。因为基数庞大,“减假保”工作的开展并不容易,“入口大、出口小”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但难得的是保持了“零差错”和“零违纪”的记录。仅以今年办理的数据作为参照,截至目前,白湖分局已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超过2000件,数量之多令记者咋舌,不过均实现了“零差错”和“零违纪”,可谓是“千无一失”。

白湖分局刑罚执行科科长陈其健将这归功于一套科学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用他的话来说,在这里,对服刑人员的减刑不是人说了算,而是制度说了算。所谓的制度就是两个工作实施细则,分别是《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减刑假释工作实施细则》和《白湖监狱管理分局保外就医工作实施细则》,对减假保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如提请服刑人员减假保案件的组织机构、条件、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程序、案件开庭审理、退卷撤卷、保外疾病鉴定、续保审批等方面,理顺了刑罚执行的工作关系。

既然按制度办事,那么“提钱出狱”、“花钱赎身”等潜规则就无处通行。服刑人员姜某就遭遇过不折不扣的“碰壁”,他因受贿罪获刑12年,在减过1次刑后,他又提请减刑。虽然其他各项条件都符合,但由于减刑间隔期还差25天未满,他的减刑申请被退回去了。姜某的妻子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地位,她知道后,多次找到陈其健求情,成了陈其健办公室的“常客”。刚开始是拿身份吓唬,吓唬不成又以利暗示,不过,每一次都被无情拒绝了。

因交通肇事而获刑的服刑人员倪某,虽然因为没有获得被害人谅解而未能争取到假释资格,但这并不影响他对监狱的执法心服口服。“只要认真悔罪改造,穷孩子一样能减刑假释。”他的这句“名言”在白湖监狱已广为人知。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年内白湖分局还将有一项创新:在全省率先和合肥市中级法院对接,推行减刑假释网上办案。网上办案的益处不言而喻,不仅可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关键的是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促进刑罚执行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尤仁祥 曹东明 本报记者 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9月26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