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添彩美好乡村[安徽法制报]

06.11.2015  18:24
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巡礼之十七 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添彩美好乡村[安徽法制报]

      本报讯“这里是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平常带孩子过来就会教他读上面的字,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还能学习法律知识,真是寓教于乐! ”广德县邱村镇芦塘村村民麦大爷称赞的这个集休闲、健身、学习为一体的“好去处”,正是该村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这样的多功能场所,如今在广德县9个乡镇已经遍地开花。

  2013年初,广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农村大规模开展“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该县司法局敏锐地扑捉到这一重要信息,积极策划把“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纳入“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进行整体推进。这一想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同年4月,县司法局和新农办联合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同时开展9个(每个乡镇1个)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建设工作,并将建设实绩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六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建设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突出主题,利用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美好乡村示范点、农民公园、“农家乐”农庄等公共活动场所,依托文化墙、石刻、路灯牌、宣传栏、提示牌等载体,见缝插针,采用漫画、书法等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方式,恰到好处地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法律基本知识、安全防范常识和法治文化知识,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法治文化熏陶,逐步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截至目前,广德县东亭乡颂祥村、杨滩乡九房村、邱村镇芦塘村、誓节镇茆林村、新杭镇徐家边村、卢村乡甘溪村、桃州镇富家村、柏垫镇同心村、四合乡徐村社区等9个乡镇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已全部建成。 (记者周莹莹)

点评:

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是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治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更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稿件来源:2015年11月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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