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2.12.2014  22:09

      日前,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老干部工作,讨论通过《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952年1月—1977年12月)清理意见》、《省委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老干部工作,奋力开创我省老干部工作新局面。要真心关爱老同志,真正把老同志作为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对老同志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多做务实之事,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要真正重视老同志,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支持老同志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发挥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做出贡献,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要真情服务老同志,不断推动老干部工作改进创新,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努力提供更多亲情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让广大老同志安心、暖心、舒心。

  会议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有力保障。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切实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纠正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建立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实现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狠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制度空转”,严防“破窗效应”,确保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