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明电〔2014〕51号

27.01.2015  13:0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月18日,根据方春明副省长指示,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卫东率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淮北、宿州及有关县区,对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暗访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省、市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管理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客运企业、公路治超站等单位、场所和部位,检查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检查发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

合徐高速公路君王服务区:室内外消火栓无水,室内消火栓水带破损严重、水枪遗失,厨房配电箱电线乱拉乱接,部分移动式灭火器失效且配置数量不足;未能有效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

省道S202淮北南治超站:站内场地卸载物堆放零乱,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淮北市汽车南站:车站没有实行封闭管理,安检人员不在岗,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站场内单位较多,管理混乱,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站内班线客车皖D26201灭火器过期。

淮北市宝迪禽业有限公司:饲料仓库室内消火栓被堆垛遮挡,无法正常使用。

宿州市格林豪泰酒店胜利路店: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四楼安全出口设置不规范。

宿州市金色畅想KTV: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程序不规范,无消防安全巡查记录,疏散楼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

宿州市爱尚KTV: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程序不规范,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疏散楼梯无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宿州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二分公司:进出站检查记录本登记不规范,动态监控台账记录不齐全,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规定未完全落实。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功能未能很好利用;对监控人员的技能培训不够,个别监控人员操作技术不熟练,不能及时开展有效监控与提醒。

检查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制度不严格、监管责任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始终坚持常抓不懈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实行常态化严抓严管,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防止失控漏管,全力预防事故发生。“两节”、“两会”前后,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纠正,严厉查处。对省政府检查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抓紧复查,落实整改责任,依法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二、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消防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养患成灾。对难以保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该停业整顿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该关停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要结合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全省冬季防火工作部署,突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整改和管控,加大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和春运工作准备,加强区域和部门联勤联动,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

三、深化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村烤火取暖和道路积雪结冰等冬季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大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普及安全常识、防范方法、自救措施和逃生技能。要重点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员工消防培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客货运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有关重点人员的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全面营造严查严管声势,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从源头上预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对省政府通报的隐患和问题,有关市政府要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分别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