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增民生福祉 促进公平正义 ——省司法厅负责人就《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安徽日报]

22.03.2016  12:18
本报记者 李晓群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司法厅负责人就《实施意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37号文件),6月2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37号文件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学军、副省长李建中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省司法厅突出问题导向,提出贯彻落实措施,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之后,分别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16个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项进行研究,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反复对《实施意见》修改后报送省政府。省政府进一步修改后,经李锦斌省长签批,《实施意见》提请省委研究。 2016年2月14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书记王学军主持召开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

记者:请问《实施意见》在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体制改革和完善上有哪些突破?

答: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在37号文件“五个纳入”(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我省法律援助纳入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将法律援助宣传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范畴。二是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要求制定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推行刑事案件辩护率考核。法律援助中心在同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院案管中心、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市、县级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投入,授权市、县级政府出台本地办案补贴标准。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出设立省级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法律援助与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法律援助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运用法律援助政策团结和凝聚困难群众。

记者:请问《实施意见》在扩大我省法律援助覆盖面上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拓展事项范围。37号文件要求拓展的法律援助事项,我省早在2009年修订的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就已经涉及。此次《实施意见》进一步补充增加了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环境污染事项,同时要求继续扩大在就学就业就医等领域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届时将对我省法律援助事项作出更加全面的规定。二是扩大对象范围。要求全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标准。同时,健全完善了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增加计生特困家庭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群体。赋予了法律援助参与扶贫工作的使命,要求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三是要求法律援助咨询覆盖全社会。要求充分发挥窗口、工作站点的法律咨询解答和服务指引功能,全面运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等多种工具,为全体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请问如何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答:37号文件对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要求十分明确具体,我省《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的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了制订和实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质量标准,以及分类制定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讼案件质量标准的要求。目前,我省已经出台《安徽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等,为法律援助机构案件管理和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加强事中监管,我省还专门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每一个案件都指定专人监督、每一个案件都评定质量等次,根据评定的质量等次差别化发放案件补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以及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强化质量管控。省司法厅还采用“双随机”方式,定期调查受援人对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可以说,我省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记者:请问在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上,我省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十二五”期间,我省围绕基层实际需要,同步建设了便民服务组织和信息两个网络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更高要求。组织网络方面,要求根据城乡人口分布情况,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作站点,把法律援助纳入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村(社区)普遍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从而保障居民获得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公平。在促进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发挥法律援助站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有效助推社会治理精细化,参与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信息网络方面,鲜明提出实施“互联网+”法律援助行动。要求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法律援助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公众参与度,使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法律援助电脑客户端服务方式,开发移动客户端服务软件,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建设一体化的法律援助在线服务体系。

稿件来源:2016年3月19日安徽日报二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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