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的通知

08.03.2016  12:15

皖教秘基〔2016〕2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彰显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的幼教理念,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省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导和推动全省幼儿园语言和艺术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创设使幼儿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够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让幼儿在语言和艺术领域的活动中感受快乐,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故事会的内容和形式以及人员

1.故事会的内容。可以是经典儿童故事,可以是新创作的儿童故事,力求能够抒发幼儿情感,培养人文情怀。

2.故事会的形式。以幼儿讲故事为主,以艺术表演为辅,既可讲、演结合,也可说、唱结合,融语言和艺术于一体;每个节目时间把握在5分钟左右,不超过8分钟。

3.故事会的人员。以幼儿为主,可以是一名幼儿表演,也可以是几名幼儿共同表演,还可以是幼儿与教师或幼儿与家庭成员等的组合表演。

三、节目的遴选和报送

以幼儿园为单位广泛开展故事会活动;县(区)教育局负责宣传、组织和发动,遴选优秀节目上报市教育局;以市为单位(省直管县参加所在市的活动),遴选推荐3个节目报送省教育厅(不得超数量报送)。

四、时间安排

3月份开始,幼儿园开展故事会活动并遴选节目;

6月1日前,县(区)教育局遴选节目并推荐上报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报所在市教育局);

6月10日前,市教育局遴选节目,并将3个节目视频资料报送省教育厅(请按照本市评选获奖名次的顺序上报);

6月中下旬,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五、评价及奖项

参加故事会的节目从幼儿语言表达、艺术展示、趣味性、教育性、创新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2名,组织奖若干名(请每市推荐1个活动开展得好且网上有宣传报道的县区),对幼儿、指导教师、市及县(区)教育局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故事会活动的积极意义,切勿视为单纯的比赛。要把故事会活动作为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远离“小学化”倾向,深化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推进科学保教工作的重要举措,引导和激励幼儿园、幼儿教师、幼儿家长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调动幼儿讲故事的积极性,融洽师幼关系,推进家园联系,展示幼儿园语言和艺术领域教育教学的成果。

2.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总结第一届故事会活动的经验(  安徽省第一届“娃娃乐”故事会一等奖作品挂载于《安徽教育网》“下载中心”),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幼儿园开展故事会活动。教研人员要通过活动指导幼儿园语言和艺术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与此同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集中汇演时,须征得幼儿家长同意或由监护人陪同,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3.省教育厅成立“安徽省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组委会”,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宣传中心为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娃娃乐”活动组织工作的相关事宜(省教育宣传中心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与合作化路交口金环花园27号楼,邮政编码:230022,联系人:汪祥贵、汪秋萍、史从根,联系电话:0551-651665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各地要落实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娃娃乐”故事会活动的组织工作,请将《安徽省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联系人登记表》于3月26日前、《安徽省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节目报送表》以及视频资料于6月10日前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 安徽省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联系人登记表

    2. 安徽省第二届“娃娃乐”故事会节目报送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