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要整容 咋还闹到了法院?

23.06.2015  18:14

  六旬老人要整容,为这事还闹到了法院,这是怎么回事?近日,三山区人民法院便受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1948年出生的杨老汉是三山区龙湖街道某村人。2014年9月24日17时,杨老汉骑电动车行至三山区高岗埠村村部门口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受伤的杨老汉随后被送往附近医院接受救治。后经三山交警大队认定,货车驾驶员傅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杨老汉在芜湖市二院住院治疗17天,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建议他休息2个月。傅某某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杨老汉和傅某某为赔偿一事协商未果,遂诉至三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杨老汉诉请中的一项费用为脸部伤疤整容费(需二次手术完成)。原来,事故发生后,杨老汉的面部受伤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整容费用是由该起事故造成,理应赔偿,但从实际情况看,杨老汉面部的伤疤未对其正常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

  对于杨老汉要求整容费的这一诉请,保险公司态度明确表示这种情况的整容费在其公司是没有先例的,但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之下,决定电联上级领导询问意见。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杨老汉3000元的整容费用。矛盾焦点解决了,双方自然在法院在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