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明忠涉贿受审

22.10.2015  12:37

  10月19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六安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明忠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明忠在担任六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8万元、购物卡17万元、30克建行金条一根,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