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经营户销售伪劣肥料被查处

21.07.2014  13:05

  近日,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规定,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质检所,对金安区张店镇一家农资经营户杨某销售的配方肥料进行了抽样监测。检验报告显示,“总养分含量”、“有效磷”含量等项指标不合格,为不合格产品。据悉,杨某从安徽一家肥业有限公司购进配方肥料5吨,进价每吨1800元,并将上述肥料作为合格产品对外销售,售价每吨1900元,至案发时止,已全部售出,无库存,销货款9500元,盈利500元。

  杨某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杨某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款4500元。(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