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车接女儿 环保局副局长被处分

12.12.2015  06:47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滁州市日前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开公车去火车站接女儿、帮人代账违规收取补助款、为女儿办婚宴违规收取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行为均受到严肃处理。

  案例一明光市粮食局副局长李守成利用为女儿举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粮食系统和私营粮食企业老板等43人礼金13500元。明光市纪委给予李守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礼金。

  案例二2015年9月底,为全椒县编办代账的全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曹春平违规收受县编办800元会计代账补助费。全椒县纪委给予曹春平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与此同时,全椒县编办主任万庆丰也被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三定远县定城镇双塘社区支部书记赵力军以经济普查、信访维稳、加班、下队补助、计生考核、签到费等名义,违规给社区“两委”干部及两名特岗大学生发放奖金补助9.55万元。定远县纪委给予赵力军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全部予以收缴。

  案例四今年6月,明光市环保局副局长林乃成公车私用,驾驶环保局公务车辆到蚌埠市火车站接其女儿回明光,明光市纪委给予林乃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200元车辆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