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全面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17.06.2014  12:18

      夏季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亳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协调落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开展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每天上午和下午都要抽出一定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青少年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无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水游泳,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并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救、报警方法,增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以电视流动字幕、宣传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乡镇、村(居)委会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危险路段、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坑、河流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清查水区域的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尚未设立或现有标志不醒目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或水域权属人尽快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要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加强日常管理,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进度较慢、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王丙超 胡志强  特约通讯员:张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