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调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安徽法制报]

12.02.2015  21:12

本报讯 日前,据省司法厅透露的信息,2014年,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6万件,调解成功率98%,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省司法厅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在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已建立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74个,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9.6万件。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内90%以上县(市、区)建成医调委的目标任务。

省司法厅还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一方面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配合,联合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推进公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目前,全省半数以上派出所已设立“警民联调”室。

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全面落实与省高院联合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推动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窗口,通过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调解、诉后促成和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彭继友)

稿件来源:2015年2月11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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