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推动全省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8.07.2014  12:1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日前,省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省广大律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组织引导全省律师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指导意见》确定了四个方面19项主要任务。一是着力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金融市场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及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组织引导全省律师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二是努力促进全省社会发展。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强省”和“生态强省”建设,组织引导全省律师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是深入推动法治安徽建设。通过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支持律师多种渠道参政议政和发动律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多种途径,组织引导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法治安徽建设。四是积极参与平安安徽建设。通过组织律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等方式,深入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工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升律师服务能力。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全省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依法诚信执业。三是创新律师管理方式。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及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律师管理方式创新。四是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落实法律赋予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人身权利,积极为律师从事新业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五是营造社会舆论氛围。要改进律师工作宣传方式,加强定向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认知度。

(厅律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