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率先推进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

25.01.2017  22:04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全文发布,我省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关于公立医院债务管理专项意见的省份,对于破解公立医院改革“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提出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力争2020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20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同时构建公立医院投入及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意见》强调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四个基本原则”,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制定了“四条保障措施”,必将有效减轻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构建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

意见》充分将中央政策精神、我省改革实际、群众迫切需要有机融合,通篇贯穿“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这条主线,具有鲜明的特征:一是创新性提出分级分类处置的原则。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其中:一类存量债务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二类和三类存量债务由举债公立医院承担偿债主体责任,政府统筹给予支持。二是坚持化解存量和严控增量并重。除依法依规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外,着力强化公立医院债务形成的源头控制,要求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开展公立医院在建项目复审,完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项目审批机制,明确政府投入资金渠道,严禁违规举债建设。三是实施“一院一策”落实偿债责任。针对各公立医院医务收支结构、债务性质及结构等差异性,提出在审计甄别锁定的基础上,对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实行“一院一策”,建立各债务化解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保障债务化解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统筹资金资源建立考核奖补机制。为推动各地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省级将建立考核奖补机制,一类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二类和三类存量债务通过单独安排新增债券额度及专项奖补资金等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奖补,形成激励约束。

此外,《意见》还就公立医院偿债资金计提、专项补助资金统筹使用、闲置资产资源处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及组织落实等方面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