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普法教育纳入文明县测评[安徽法制报]

16.06.2016  01:32

本报讯 申报省级文明县城区,要过法治关。6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法宣处获悉,近日省文明委印发通知,将全民普法教育纳入全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中,省司法厅负责对此项工作开展复核。

根据《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规定,“全民普法教育”测评内容包括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在操作细则中,还列出了一些“硬杠杠”。宪法法律要纳入县委党校必修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市、区)要建有法治文化广场,软件设施要常换常新,每月至少组织一场法治文化演出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优秀群众性法治文化作品评选。

省级文明县(县城、城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由县(市、区)申报,所属省辖市文明委推荐,经省文明委测评产生。《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由8个测评项目、25项测评指标、60项测评内容构成。

省司法厅法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民普法教育纳入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将有助于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对于推动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具有重要导向和促进作用。(胡向东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6月15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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