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安率厅政治部党员干部赴小岗村重温沈浩精神

03.04.2015  18:22

 

为进一步抓好“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4月1日,张国安副厅长率厅政治部、机关党委一行17人赴凤阳县小岗村,集体重温沈浩事迹、学习沈浩精神,进一步打牢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

在小岗村,大家先后参观了沈浩同志先进事迹陈列馆、大包干纪念馆,到墓园凭吊沈浩同志,并看望了省厅派驻小岗村的志愿律师王俊。在小岗村会议室,张国安一行与小岗村第一书记、滁州市、凤阳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驻村志愿律师等就学习沈浩精神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学习和交流,大家被沈浩同志一心为民、扎根基层、勇于创新、勤奋务实、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深深震撼,思想和心灵受到了深刻洗礼。

张国安指出,沈浩精神是一面光辉旗帜,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认真学习,大力弘扬。他强调,学习沈浩精神,要求我们做到“爱岗敬业讲奉献,为民务实更清廉”。省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抓好各个环节,推动模范部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发挥表率作用,争取走在省直机关前列;厅政治部、机关党委作为全系统重要的政治工作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特别注重带头学习践行“沈浩精神”,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在厅机关、全系统带好头、作榜样,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系统各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有序开展,为建设模范部门、推动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张国安对王俊主动放下律师执业高收入到小岗村担任志愿律师、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表示充分肯定。他勉励王俊继续弘扬沈浩精神,当好村两委和人民群众首席法律顾问,带着感情做好服务群众及村民自治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展示律师行业和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厅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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