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真“矛盾” 先是劝男友莫"偷葱"而后却又帮着销赃

18.06.2015  15:44

  先是劝男友不要去偷葱,而后见男友得手后又帮着去销赃,“矛盾”的李某(女)案发后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的一起案件,李某及其男友均被依法判刑。

  阿强(化名)是鸠江区二坝镇中路行政村的村民,其家中的一个蔬菜大棚里种了不少香葱。阿强家的这个蔬菜大棚不远处还有一个蔬菜大棚,那是村民阿伟(化名)家的,里面也种了不少香葱。

  2014年12月21日傍晚,阿强在回家的路上偶遇阿伟。“你家的香葱好像被人偷了,快去看看吧。”听阿伟这么一说,阿强随即去查看,他发现自家大棚里的香葱果然被盗了,共计有200斤左右。

  由于损失不算大,阿强决定自认倒霉。熟料,偷葱贼变本加厉,此后几天内又接连两次到阿强家的大棚里偷香葱。在此期间,阿伟家大棚里的香葱也未能幸免。两家被盗大葱约有五六百斤。为避免再受损失,阿强和阿伟决定在偷葱贼盗窃的时间段内“守株待兔”。

  2015年1月12日晚11时许,阿强和阿伟一起到蔬菜大棚时,突然发现一个人影在走动。经辨别,两人感觉形迹非常可疑,遂追了上去。对方听到动静后拔腿就跑,转眼便消失在夜幕中。阿强和阿伟穷追不上,只好返回蔬菜大棚,果不其然,对方正是来偷香葱的。

  随后,阿强和阿伟又在蔬菜大棚周边寻找,发现在距离两家蔬菜大棚不远处停着一辆电动车。两人觉得,这辆电动车应该就是偷葱贼骑来的,对方应该不会丢下电动车不管,遂决定守在电动车旁,等待对方回来取车。次日凌晨1时许,有两个人朝电动车的方向走来。

  见状,阿强和阿伟立即上前拦住两人,并质问对方是否是偷葱贼。夜间来到电动车旁的人为徐某某和李某,两人男女朋友关系,徐某某的确是刚才偷跑的那个偷葱贼。不过,面对阿强和阿伟的质问,两人谎称是来捕鸟的。阿强和阿伟当然不信,遂报警。

  警方介入后,徐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徐某某不听李某劝阻,接连四次到阿强和阿伟的蔬菜大棚内盗窃香葱。而见徐某某偷到葱后,李某一改之前的态度,又帮徐某某将盗窃回家的香葱销售给他人,得赃款2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被告人徐某某、李某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对两人均宣告缓刑,并处相应罚金。(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