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健康保险“停售” 实为变相促销产品

14.03.2017  15:07

  中安在线讯 据拂晓新闻网报道,“微信朋友圈里关于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的视频和消息铺天盖地,到底是真是假?”近日,市民徐女士咨询皖北晨刊记者,“身边做保险业务的朋友都动员我赶紧抢在停售前购买,说购买即将停售的保险产品最划算,真是这样的吗?

  保险行业专家明确指出,这是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网络传言与事实不符

  近来,“《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保险即将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险均为消费型,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之类的信息在市民中大量传播,甚至还录制成国内大牌媒体新闻直播的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市保险行业专家告诉记者,3月6日,中国保监会已发布消息:“返还型健康保险被叫停”相关报道与事实不符。

  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并没有“返还型”产品。视频中所述的“返还型健康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健康保险。当前,商业健康保险按责任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四类。其中,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身故责任,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可以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我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并适用至今,并不是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寿险宿州公司有关人士指出,“同类内容上传播的媒体新闻报道视频也非近期新闻。

  违规“炒停”将追究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针对这一说法,宿州市寿险专业委员会专家表示,“保监会已明确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以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据了解,保监会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购买保险需三思而行

  “《保险法》自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后并颁布实施以来,在很多方面提高了对投保人的保障,对于保险公司的要求也越来越规范。今后制定的保险产品会越来越好,精细化程度也会越来越高。甚至可以量体定做,根本不必去抢购那些即将停售的保险产品。”市保险行业专家建议,不同的保险产品,没有可比性。消费者要从保障角度来考虑购买需求,厘清自己的理财目标,与保险营销员深入探讨,分析家庭经济与责任情况,合理规划养老和风险投资,千万不可跟风消费或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购买不合适的产品。

  该人士最后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原标题:名为健康保险“停售” 实为变相促销产品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婷 傅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