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新规 公共停车场200米范围内将取消临时泊车位

22.07.2014  10:32

  合肥将在二环内建设2.16万个泊车位。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办法》已于7月16日印发,鼓励将现有的平面停车场改为立体停车场,同时利用公园、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停车场营业后,周边200米范围内道路的临时泊车位将逐步取消。

   小区内鼓励改扩建停车场

  将来省城哪些地方会出现何种形式的停车场?根据办法,合肥市鼓励将平面停车场改建为立体停车场;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结合新建公园、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等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鼓励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商场、餐饮、娱乐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

  小区内部资源也要“开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在小区自由用地范围内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

   集体土地也可建停车场

  市区繁华的商业圈内,亟待新建停车场,可一些社区或者街道却被“用地”所困,自己的集体土地无法建设。 “此前想要新建停车场,必须将集体土地划拨为国有土地方可建设,但划拨手续相对麻烦。”相关人士介绍,此番出台的办法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共停车场,“只要符合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

  办法明确指出: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在地上(下)空间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可采取自建、合作经营或者BOT模式建设,保留原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变;利用非自有土地新建的,土地纳入政府储备,按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

   公共停车场200米内取消临时泊车位

  相关人士透露,公共停车场正常营业后,以其为圆点的200米范围内,公安交管部门将逐步取消道路临时泊车位。

  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新建、改扩建停车场,类似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可视情况享受人防专项补助资金;100个泊位以上的地下停车场、地上公共停车楼还可以建设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商业设施,用于汽车美容、快修、汽车租赁等商业增值服务。收费方面,将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政府投资建设的将执行政府指导价,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孝口多一处开放停车场

   探访地点:庐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昨天上午,记者发现庐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已成临时停车场,指示牌上写“院内二十四小时停车收费”。停车场管理员介绍,该停车场7月20日刚开放,主要是给附近的机关单位、公司办公人员停车;如果有空位,市民的车辆也可停放。 ”目前临时停车费5元停放一次。

   45中地下停车场9月启用

   探访地点:45中桐城路校区

  该校尚未启用,校区周边无大型停车场,记者向保安打听后才得知:学校教学楼下已建成地下停车场。 “停车库服务的对象是教师及住在校内的人。”据了解,车库将在9月与新校区一起启用。

   南七将尝开放小区停车位

  探访地点:望江路附近金江苑小区

  记者看见,金江苑小区内有若干空场可停车,“这里白天居民外出,车位就空出来,晚上才会停满。 ”小区所在的城南社区负责人介绍,该小区计划在望江路拓宽期间在小区内整修出约20个停车位错峰使用,“尝试充分利用小区和单位的资源,在白天上班时间提供给前来办事的人员。 ”至于收不收费,该负责人表示尚在考虑中。

   西园街道将增千个停车位

  探访地点:青阳路安居苑小区外围

  “我们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方面利用小区人防设施改建地下停车场,另一方面在地面增设停车位。 ”

  据西园街道负责人介绍,地上地下加在一起,该街道计划增设千个车位。修建的停车场将采用合作经营模式,基本原则是谁投资谁受益,“目前大部分没有动工,只有地上结合老旧小区改建弄好了一小部分。 ”

   探访

  除了全市统一规划的151处停车场,记者昨天探访时发现,在一些街道辖区范围内,相关部门利用小区空地也见缝插针地开辟了部分停车位,运营使用上准备尝试“错峰”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