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01.04.2015  17:44

 

一是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活动。针对祭祀、扫墓活动,做好矛盾研判预警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提前制定调解方案和预防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各项安全法治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三是加强监管防控工作。分别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对个别重点对象上门走访,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安抚帮扶工作,逐一落实稳控措施,密切掌握动向,做到不疏漏,不失控,不脱管。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反应快。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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