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种种不良现象表明:作风建设依然在路上 ——对做好当前县乡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看法

18.11.2014  13:52
  • 十八大以来,由于中央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狠抓作风建设,曝光和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官员,在基层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威力,目前县乡党政机关党风、政风、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呈现出近年来少有的风清气正的气象。但不容乐观的是:目前基层党政部门腐败问题属“树倒根存”,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少数党政干部主观上廉洁自律的意识依然十分淡薄,高压严打之下虽有所收敛,但“想腐”的动机,“能腐”的漏洞依然存在,少数官员仍在“铤而走险”或“变异”手段搞腐败。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比如:在上下聚焦的遵守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反对“四风”方面,目前,县乡少数地方依然存在:1、虽严格要求遵守工作纪律,但依然有顶风在工作日中晚餐饮酒及干部“走读”现象等;2、虽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但依然存在公车私用,或用公款租车私用等;3、虽严禁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但依然有少数人分多次、小批量变相操办借机敛财等;4、虽严禁公款吃请,但依然有少数单位以“碍于情面”为由公款招待“上级检查”,或借招待外商公款吃喝;5、虽严禁公款旅游,但依然有少数单位借外出招商引资之名行旅游之实;6、虽严禁公款送礼,但依然有变相处理票据或以“人情往来”名义行公款送礼;7、虽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但依然存在通过发放加班费、值班费,或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发放钱物;8、虽严禁违反财经纪律超支,但依然有少数单位开支远超预算;9、虽严禁领导干部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但依然有在办公室多上一个牌子或准备两套房,一套迎查,一套实用;10、虽严禁领导干部多占公用住房,但依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借他人之名购房或借调动之机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还有:提拔使用干部、土地开发等方面输送利益捞取好处等。总之,目前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处于“不敢腐”阶段,远没有达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一些腐败问题只是穿上了“隐身衣”,进入了“青纱帐”,稍有放松,便会反弹。

    站在基层的角度,根据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我们以为“不敢”稳定性最差,“不能”好之,佳境还是“不想”。目前我们的反腐形势的确是刚有起色,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矢志不渝两手抓两手硬,标本兼治。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会议精神,我们对做好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保持高压态势“治标”,继续“枪打出头鸟”。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杀一儆百”,特别要做到免职的官员永不再用,不能让腐败官员存在侥幸心理。同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彻底改变基层办案大案变中案,中案变小案,小案办没了,最后只是给个党员警告、留党察看等“走过场”式处理,使有问题的官员无关痛痒。

    第二、要精心编制“防护网”,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

    要将现有制度落实到位。现有制度体系是经多年的反腐实践才建立起来的,但在反腐工作中,有些制度却成了摆设。如选人用人群众投票制度,每年不少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财产报告等等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今后我们必须在执行制度时纵向到底,深入地层,严防制度走形。2、畅通渠道,妥善引导人民反腐。群众对腐败最痛恨。加强老百姓的监督力度,是反腐致胜法宝。要为老百姓的监督提供各种有利的条件,可以尝试设立“民声通道”、“反腐信箱”、微信、电话等多种管道,让老百姓吐露心声。

    第三,要开展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让官员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全社会长期深入开展“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宣传教育。比如:在公共场所和机构张贴廉洁宣传的公益广告或播放宣传片,营造诚信、公正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对中华传统,德治礼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文化,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的教育,发挥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通过这些宣传教育,使全体公民包括公职人员和普通公众都对腐败形成“心理上的零容忍”,从内心深处厌恶腐败、痛恨腐败、抵制腐败,彻底根除“笑贫不笑贪”的错误观念。特别使官员真正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第四、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的激励机制,让官员“心理平衡”。当前的高压反腐,让少数贪腐领导干部收敛了不少,但也出现一些懒政懈怠等不良现象。有的少数领导干部表现出“求稳”心态,比如避免会议招待出问题,不再下基层调研;为了防止“三公经费”超支,不再搞公务员培训等等。在此影响下,领导干部的工作的热情锐减,工作效率降低。因此,在高压反腐的同时,还要研究科学治吏的问题,不但要使官员遵纪守法,也要能激发其工作热情。比如建立科学有效的公职人员激励机制,改革职务晋升制度,完善工资福利待遇等,让身在领导岗位的官员感觉,虽然为党的事业付出多些,但组织还是给予了相应回报的,让他们心理平衡,在以权谋私与为党尽职取舍上,倾向为党的工作恪尽职守。

    第五,要真正强化权力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打铁先得自己硬”。一直以来,权力监督的独立性都是反腐研究领域讨论的焦点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高反腐败机关的独立性方面做出了重要的探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例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但在整合反腐败机构,进一步提升独立性方面还有较大的空间,能否不按行政区划一级政权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配置,在上级党委领导下设立大区纪检监察局,畅通举报通道,建立巡回监察制度,消除地方对纪检监察机关干扰和影响。同时,如何进一步拓宽权力监督的范围、进一步畅通权力监督的渠道,也是当下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例如,如何让媒体更加便利、更加充分地获取监督信息,发挥监督功能,如何提高信访、举报的效果,保护举报人的权利,等等。同时纪检部门必须采取铁的手腕,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纪检人员敬畏戒惧意识,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敢于动真碰硬的“黑包公”。改变目前乡镇纪检办案不如县纪检,县纪检办案不如市纪检,市纪检办案不如省纪检,最后全国纪检机关指望中纪委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