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
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系国家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立法工作实现新进步
——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改废地方性法规达74件,多部法规创设性条款走在全国前列
8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针对正在起草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中部门争议较大的“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体制问题”开展。这也是新修改的《立法条例》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率先对第三方评估作出明确规范后,我省首次启动这项工作。
启动第三方立法评估、建立立法项目论证制度、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随着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良立法、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立法工作实现新进步。截至目前,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地方性法规30件、修改38件、废止6件。
创新,是地方立法活力的源泉。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示范区发展等方面,我省制定了一大批具有安徽特色、乃至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法规。2013年以来,我省在林权管理、专题询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治理超限超载、非煤矿山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率先立法,更有不少条款作出创设性规定,走在全国前列。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从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分三批确定了14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标志着法治安徽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大势下,省人大常委会以创新思维引领工作突破,地方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真正实现了“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出“组合拳”,打整体战,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两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检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足、不均、不优、不力等几个方面……”7月27日,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报告毫不回避,直指问题症结。
“监督不是与‘一府两院’唱‘对台戏’,也不是‘照着台本走过场’,关键是找准问题并切实推动解决,目的是支持‘一府两院’更好改进工作、落实人民意愿。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通过依法行使监督、决定等职权,支持和促进政府科学施策、攻坚克难,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管好政府性投资“钱袋子”、主动前移监督关口、提前介入预算编制……2013年以来,针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着重围绕推动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政府性投资安排使用和债务管控、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支持政府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在推动“十二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依法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
脱贫攻坚、老年人权益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学前教育、民族乡村发展、物业管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省人大常委会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监督,让人大的监督更有民生温度。特别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和食品安全,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出“组合拳”、打整体战的方式,综合使用法定职权,连续多年跟踪问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基本目标。 2012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不仅对刑事审判和反贪污贿赂、民事审判和民事检察、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项审议,还分别作出了相关决议,同时组织代表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有力督促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重培训,练本领,强自身,依法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在全国率先完成人大系统干部全员轮训,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共组建代表小组9700多个
“收获大、受益多、及时管用。 ”这是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人大主席马晓梅,参加全省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培训班后最大的感受。
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肩负着繁重任务。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重在拥有一支高素质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队伍。 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我省开展全省人大干部培训工作,实现省人大代表、全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三年轮训一遍的目标,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人大系统干部全员轮训。
省人大常委会为省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工作者量身定制的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本届以来,省人大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已提出205件议案和3661件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每年都达90%以上。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共组建代表小组9700多个,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问政督政实现机制化、常态化。
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012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坚持不懈强化自身,努力建设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作风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夯实国家政权基础,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拓展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县乡人大建设再上新台阶。从2012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聚焦人大履职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始终贯穿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条主线,坚持改革创新这个主旋律。今年还开展了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督查及执法检查,重点就解决好县乡人大建设中的共性问题、精心组织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推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等提出明确意见,进一步推动了中央和省委决策落地见效。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