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供热价格将把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

22.08.2014  21:11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8月22日合肥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物价局将适当调整按面积计费的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居民供热按计量表计费,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据了解,合肥市现行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及相关政策已执行10年。10年来,热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居民的生活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受煤炭价格上涨、供热设施投入增加、人工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热电企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生产经营亏损严重;另一方面居民用户对供热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供热价格矛盾日益显现,亟需调整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政策。

  目前,合肥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主要方式有:热电企业直接供热并计量到户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用户承担的热费已确定,用热量不再经济约束,且用户也不能自行控制,导致供热浪费;转供热小区供热到户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存在问题是:按表计费小区均是新建小区,部分用户不使用供热或空置房,导致户间传热加大,用热户计量表转速加快,费用增加;自主供热小区供热到户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转供热小区价格矛盾突出、价格管理亟待规范。

  针对以上的问题,合肥市物价局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将适当调整按面积计费的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居民供热按计量表计费,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不用或少用热的用户承担基本热费,降低按计量表计费的供热价格,同时为鼓励分户计量供热模式,原按计量表计费供热价格0.35元/kwh不作调整。

  此外,合肥市物价局将规范小区转供热成本构成、供热价格协商定价程序、供热价格公示制度和蒸汽采购价格;公布转供热小区供热社会平均价格,引导物业公司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努力降低供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