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会议部署社区矫正联合专项检查

12.06.2014  12:51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20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省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三类罪犯”社区矫正情况和重点保外就医罪犯的回访考察。6月11日上午,省厅召开联合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会议,对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形式和检查要求等进行研究并作统一部署。

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联合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和社区矫正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联合专项检查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遵循“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查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全面地反映专项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检查任务得到落实。三是要严明检查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与被检查单位的协调配合,严谨细致地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好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将在全省进行书面通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厅社区矫正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