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贯彻落实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扎实推进全省冬春救助工作

26.12.2017  11:38

            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扎实推进全省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专题部署。12月22日召开厅长办公会,学习传达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讲话精神。省民政厅厅长于勇对全省冬春救助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他强调,冬春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能否安全过冬过节的大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快速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要突出重点,把受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区域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救助资金监管,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坚决纠正,严肃查处问责,绝不袒护姑息。

          二是下发文件扎实推进。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全省冬春救助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优先加大本级冬春救灾资金投入。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在入户调查和抽查的基础上,细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救助标准,认真做好工作台账,做实做细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突出救助重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冬春救灾资金的社会效益。

          三是下拨资金精准救助。财政部、民政部下拨我省冬春救助资金2.728亿元,省级配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380万元。在充分考虑受灾群众人数、群众生活水平、贫困等因素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灾地区、山区库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统筹兼顾冬春期间新灾造成的损失情况,将冬春救助资金一次性下拨至县级。督促各地加强冬春救助资金监管,资金发放过程要公开透明、手续完备、公开公示,做到专账管理、账款相符,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资金下拨后,将对各地冬春生活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配套资金物资安排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和物资第一时间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让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