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省十次党代会:扎紧制度笼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巩固党的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证。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部署,着力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省委省政府“30条”、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一条条金规铁律,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将我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到了新高度,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着眼“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制度建设是治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的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全省党的制度建设,把我省党的制度建设水平提升到了新高度。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制度建设的聚焦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常委会及时讨论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提出了6个方面30条具体要求,使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因公出国(境)管理等都有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全省各级各部门也严格对标,从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更加细化、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
2014年,省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制度规范范围。同时,配套制定了“约谈提醒”“述廉述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四个“办法”,基本形成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完整体系,进一步健全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顶层设计”。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制度620项,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完整制度体系。
党要管党,关键是要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管好党员领导干部,关键要靠制度。 2013年,我省陆续印发《安徽省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安徽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强化干部“考德”、深入推进政社分开,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成果。
“省委统筹推进,做好制度的‘顶层设计’并强化执行,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并配套执行办法,使我省党建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省委党校党建专家说。
“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全面覆盖、织密织牢、衔接配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执行力显著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今年5月出台的《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制度建设目标。
聚焦现实问题,制度务实管用
“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加强调研、反复论证、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制度务实管用。 ”日前召开的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强调。
部分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地方的党群关系紧张,成为改革发展的绊脚石。能否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结合基层实际存在问题,立足完善服务功能和推动发展能力,形成或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成果,贯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少数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打着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的旗号,侵犯群众具体利益、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针对此问题,省委常委会2014年讨论通过了《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制度约束,确保联系服务群众不搞“一阵风”。不少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不仅在于以硬性规定把干部“赶”下去,更是要通过严格的程序规定和制度设计,推动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不走样、不落空。
许多小微权力因其小,容易被监管“遗漏”。而小微权力“出轨”带给群众的痛感更直接、更强烈,正如群众所言,“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扑面,“苍蝇”之害甚于“老虎”。针对小微权力“出轨”,芜湖县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行使,有效预防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使干部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针对问题、切合实际的制度,可为基层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法。 ”一位乡镇党委领导干部说。
着力刚性执行,抓细抓小抓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省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确保每项制度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令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省曾出台相关规定并开展过专项治理工作。各地执行得怎么样?在治理过程中,省里又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的实施意见》,对重点督办省辖市和县(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当面移交典型问题线索,签订督办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
“对党的制度不执行和执行不力者要问责。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把责任具体到组织和个人,要在抓严抓实中扩大震慑效应,推动形成全党上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从而推动党的制度落地见效。
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稻草人”。 “两个责任”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制度的一块试金石。 2015年,省委印发《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两个责任”追究工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省纪委负责人解读表示,省委高度重视“两个责任”落实,2014年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个“正面清单”;这个《办法》则明确规定了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情形、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0种情形实施责任追究,是个“负面清单”,两张清单双向发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全省各地各单位2015年持续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问责力度,共对190多个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日前召开的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第四次会议,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要在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搞好统筹结合,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朱胜利